| 关于路政管理人员定员的看法
这几天,上级部门征求公路劳动定员标准的意见和建议,因此,作为一名路政管理人员,我当然更关心路政管理人员的定员标准。
我省目前只有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人员有定员标准,即3人/10KM。
然而,当前路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。2002年路政管理人员编制核定后,公路里程增加很多、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、路政管理法定职责拓展、路政执法难度加大,但路政管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,特别是2004年开展集中治超以来,由于没有明确的编制,路政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占,日常路政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。
今年4月1日起,村道路政许可、路政处罚及相关监管工作也纳入路政管理范畴。
有必要对现有路政管理人员编制重新核定。
个人观点:
1、国省道公路(含收费公路),定员编制参照高速公路,在每个大队不少于10人的基础上,再按管辖里程数4人/百公里的基准配备,而且要充分考虑干线公路、过镇公路、等级公路、车流量等因素,计算出人员数。
2、农村公路按照省定编制数(建议按管辖里程数确定)配备,将人员按区域分配到各路政中队,实现有效整合、充分利用、及时出动、高效管理的工作理念,从而对中队辖区内国省道公路、农村公路实施及时有效管理。
3、每个路政大队配备一定编制的专职治超管理人员。 |